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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会这些数字 轻松搞定期货从业《法律法规》考试

2017-01-02 17:10:58 弘新教育 来源:弘新教育

  七.金融期货结算业务

  1、申请金融业务结算资格的条件:

  ①经纪资格;负责人2年经验;高管人员、控股股东2年内未处罚

  ②近3年内无期货公司无处罚、严重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事件

  2、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资格:除1外

  ①董事长、正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证券或期货5年以上,至少1人期货5年以上且3年管理经验

  ②注册资本5000万,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

  ③前3年中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8000万,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,或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,不适用的净资产不低于8亿。

  3、申请全面结算资格

  ①董事长、正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证券或期货5年以上,至少2人期货5年以上且3年管理经验

  ②注册资本1亿,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

  ③前3年连续盈利,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3亿,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

  4、全面结算会员按照证监会、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建立保证金制度,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建立限仓制度。

  5、期货公司被接纳、暂停、终止会员的,3日内向派出机构报告

  全面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签订、变更、终止协议的,3日内向派出机构、交易所、保证金监管机构报告。

  全面结算会员调整非结算会员的结算金最低余额的应向交易所、保证金监管机构报告。

  八.风险监管指标

  1、期货公司:

  ①净资本不低于1500万

  净资本不低于客户权益的6%

  净资本除营业部家数不低于300万

  净资本/净资产不低于40%

  流动资产/流动资本不低于100%

  负债/净资产不高于150%

  ②期货公司委托其他机构从事IB的,净资本不低于3000万

  从事交易结算业务的,净资本不得低于4500万

  从事全面结算业务的,净资本不得低于①9000万;②客户权益总额的6%

  ③发生重大事项应报告,重大事项是导致净资产变动10%以上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