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.法律法规处罚
1.期货公司接收全权委托的,对交易损失承担不超过损失80%责任。
2.期货公司对交易结果的通知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证明自己无过的,承担损失不超过80%。
3.期货公司保证金不足,交易所未及时通知,应承担损失的60%,客户保证金不足的,期货公司未及时通知的,承担损失的80%。
4.期货交易所允许期货公司开仓透支交易的,承担损失的60%,期货公司允许客户开仓投资交易的,承担80%。
四.比例的比较
1、变相期货交易是保证金比例低于合约标的额的20%。
2、保障基金:按期货交易所06年底的风险准备金的15%缴纳。后续的:期货交易所按照手续费的3%代扣代缴,期货公司按照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---千万分之十缴纳。每季度后15日缴纳。达到8亿了可以申请不缴纳。
3、机构投资者损失的,10万以内全额,超过的按照80%赔,个人10万元以内的全陪,超过部分90%赔。
4、期货交易所按照手续费的20%计提风险保证金。诉讼金额占净资产10%以上的为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。
5、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与上月变动20%的应5日内报告派出机构,全体董事和股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