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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期货从业《法律法规》知识点:公司制交易所

2016-07-02 14:54:32 弘新教育 来源:弘新教育

  股东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,由全体股东组成

 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期货交易所章程的规定

  设董事会,对股东大会负责,每届任期3年

  设董事长1人,副董事长1至2人。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,董事会通过。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

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期货交易所章程的规定

  应当设独立董事。独立董事由中国证监会提名,股东大会通过 可以设董事会秘书。董事会秘书由中国证监会提名,董事会通过

  设总经理1人,副总经理若干人。由中国证监会任免。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,连任不得超过两届

  总经理是期货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,总经理应当由董事担任

  设监事会,每届任期3年。成员不得少于3人。监事会设主席1人,副主席1至2人。监事会主席、副主席的任免,由中国证监会提名,监事会通过

 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期货交易所章程的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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