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在2016年举行五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统一考试和两次“期货投资分析”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考试的组织
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。
二、报考条件
(一)报名参加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1.年满 18 周岁;
2.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3.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;
4.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报名参加“期货投资分析”考试的人员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1.年满18周岁;
2.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3.已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;
4.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;
5.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考试科目
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:期货基础知识、期货法律法规。上述两科考试通过后,可报考“期货投资分析”科目。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。
四、考试时间
(一)从业资格考试时间
考试 |
报名时间 |
考试时间 |
第一次 |
1月19日-2月26日 |
3月12日 |
第二次 |
3月21日-4月28日 |
5月14日 |
第三次 |
5月9日-6月17日 |
7月2日 |
第四次 |
7月27日-9月2日 |
9月10日 |
第五次 |
9月26日-11月4日 |
11月19日 |
(二)“期货投资分析”科目考试时间
考试 |
报名时间 |
考试时间 |
第一次 |
3月21日-4月28日 |
5月14日 |
第二次 |
9月26日-11月4日 |
11月19日 |